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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Labubu”爆火引仿冒潮,律师警告侵权风险

TechWeb2025.06.13 09:32

泡泡玛特旗下的人气IP“Labubu”近日在市场上引起了巨大的关注,线上线下渠道供不应求。这一现象也导致了仿冒产品的激增,部分仿冒工厂甚至出现了“产能不足”的情况。市面上出现了与原版Labubu差距明显的仿品,如“Lababa”和“Lagogo”,其中一些仿品的销量已经接近万件。

东莞某工厂负责人表示,目前外贸订单堆积如山,只能限量供应高价现货。他建议采购者采用下订单模式,下单后大约15天才能陆续出货。他还声称“现在外贸订单很多,不用担心产品过气”,显示出对仿冒市场的信心。

在批发平台上,除了高仿Labubu玩偶,还有大量外观明显偏离原版的低价仿品,被网友戏称为“Lababa”和“Lagogo”。这类仿品的价格大约是高仿版的一半。例如,“Lagogo”被设计成四脚着地的电子狗形态,具备电动行走、脸部发光和摇尾功能,已有商家售出超过9000个。

生产和销售这种仿版LABUBU是否侵权?律师表示,生产、销售LABUBU盗版产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一是LABUBU独特形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商家未经设计作品作者授权,擅自使用、复制、仿造LABUBU独特形象,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即使商家有细微改动(如颜色差异),如果整体视觉效果近似仍构成侵权。二是未经LABUBU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商家擅自使用、销售、伪造LABUBU商标或相似、误导性商标(例如电子狗“lagogo”),侵犯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三是商家擅自使用与LABUBU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标识,系“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四是商家如果通过虚假宣传以仿品冒充正品销售给消费者,构成欺诈性销售。

侵权商家除需向权利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外,还需向消费者履行“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此外,还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收侵权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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