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江苏站

首页>详情

黑心的深圳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回我的学费,以及撤回有钱花网贷。

发布于 2020年05月12日 14:26
  • 17349722417
  • 升学教育
  • 不予退款,撤销有钱花网贷还款
  • 退款
  • 848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7-13 16:50:05

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升学教育
申请完成投诉 07-08 16:40:15

申请原因:已与用户沟通并达成一致
解决方案:退学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申请结案。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升学教育
回复 07-08 16:15:13

已隐藏内容


补充投诉 05-18 13:08:34

已经和升学教育沟通过了,同意退款,有钱花已经把分期贷退了!但是退款升学教育的老师说要等15-30日内!等待中吧


补充投诉 05-13 13:28:04

这是升学教育的app,今天所有的信息全部关闭,希望能快的退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联系我!


升学教育
回复 05-12 16:01:20

您的反馈已收到,会安排老师为您处理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5-12 14:36:08

已分配商家 升学教育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5-12 14:36:08


发起投诉 05-12 14:26:20

2019年12月21日我手机上网,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李老师联系我,诱导我通过网络报名了自考专科-河海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李老师业务相当熟练发电子合同让我签字。学费8480元。首付1272元,分期付款7208元,分期12月,每月15日还款600.66元,截止2020年5月12日我已经还了4次了!还有3天又要还第5次了。 由于疫情过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经济压力,我实在承受不住,在2020年4月20日向班主任小吴老师,提出退学申请。 在与小吴老师的沟通交流中,她让我转成人高考-江苏省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费用是7980元,由于我自学考试交了8480元,和产生的课时费。两个费用相互抵消,学费就不要交了,再交一个报名费80元就可以了。我考虑了很多,最后决定还是不转了!还是坚持要退学。 于是就有一个男性陈老师,与我电话沟通。处理相关事务。陈老师摆出了两点,第一是退学,要扣除全部学费25%的注册手续费+课时费+退学手续费总共大概在4200多元,第二转不要考试的开放大学,他再去申请,结果一拖再拖了一个礼拜,说申请不下来,开放大学在我们江苏盐城当地没有。其实课时费我可以接受,因为我用了,我表示接受2000元的损失。可是陈老师就是不同意,所以我向他要他们领导的电话,他态度恶劣就是不给,还挂断电话。说要退学就必须要扣除大概4200元的费用,还让我再交590元高昂25%的注册手续费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属于欺骗消费者! 所以我向组织申请要求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还我学费。我恳求快速给我解决。感谢万分! 现申诉理由如下: ①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性规定,故合同不予全额退款的条款,不应发生效力; ②该合同为人身教育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强制性; ③该合同为格式合同,由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方制定,作为合同的制定者未与客户进行协商,亦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客户注意涉及其主要权利、义务、责任的条款,亦未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④合同中的25%作为注册手续费,明显过高、不合理,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⑤该服务费用高达8480元,价格是否透明化,指定标准是什么,是否经过工商局审核通过。 ⑥协议中“扣除25%的注册费和扣除10﹪的手续费及已开通课程时相应的培训费”的条款,属于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事项,而机构只字未提。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5065

累计有效投诉18659392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财经 中国消费者报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