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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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没有解决,打个电话就叫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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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到解决!!!商家拒开发票!已经收取的我的费用为什么拒开?

在商家未解决问题之前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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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百顺宝


疫情期间店铺经营不善倒闭,所以借了百顺宝这个平台周转,放款方是河南中原消费金融,我本人在攒够一定资金的情况下于周三,周四,周五打三次进行沟通协商还款,希望能退回融担费以及商品会员权益费。这个费用合理合法?所以一切都要建立在合法合理的法律范围内,我看了个人借款合同里未提及到商品权益费的问题,客服跟我说是我进行了勾选才能进行下一步,据我了解,在贷款销售页面和保险购买页面是否区分开了,那可不是条款看不都不看覆盖在贷款合同里随便点个对钩,一签字就完事的,如果是强制勾选,不点就走不到下一步的,这叫强制保险,强制消费,是剥夺借款人选择权的,是无效的!还有平台客服跟我说收费的时候都详细说明了费用,希望能提供双录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明,监管规定,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是要进行记录和保存的,拿不出来叫什么“详细说明费用”。这边每次通话都有录音。还有希望平台提供已经收费费用的发票。包括你们收取的商品权益费,融担费。合同里的利率跟我实际给的费用是不符的,(加了商品权益费以及融担费)另外融担费保障的并不是债务人的权益,是在我未还款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他们进行赔付,那在我正常还款的情况下,这不就是变相增加了利息?以下图片是第三期即将要付款的图片,两张图片中可以看到同一期金额的不同,相差的部分就是商品权益费,前两期已付款金额是1359.2以及1352.94元。我后台查询不到已付款信息,这一点也是百顺宝不合理的地方,这个金额是咨询客服告知的。有录音。再次强调平台客服提供详细费用的发票。这两期金额都是我已经支付的,都有融担费以及商品权益费。其中商品权益费要给三期。借款合同里也没有体现他们说的融担费以及商品权益费。所以我只对这个部分的金额进行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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